中国永乐昨日发布公告称,永乐已收到北京大中就有关终止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的建议,但在上述建议中,北京大中并没有要没收永乐1.5亿元定金的表述,永乐至今并未向北京大中作出正式回应,永乐的董事也并未就公司与北京大中将来的关系作出决定。
永乐在公告中称,据律师初步意见,大中无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协议,任何终止须获得永乐的同意,大中更无权没收永乐已支付的1.5亿元保证金。永乐同时指出,公司正在向法律顾问寻求其他意见,并正考虑其可选择的方案与有可能采取的行动。据透露,永乐可能采取的法律行动包括要求大中强制执行合作协议,以及向大中取回保证金及索偿。据了解,永乐和大中今年4月签署协议,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启动在联合采购、仓储开发、财务管理等领域的合作,并决定在年内通过股权置换的方式实现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