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的6月13日晚6点40,我第一次见到蔡文胜。
文胜问我三个问题:
“你最常去的5个网站是什么?”
“你最常看的5个BLOG是谁的?”
“你对万网这种域名注册商怎么看?”
我的回答是:
“我就上新浪看看娱乐新闻,基本没上过其他网站”
“我不太看别人的BLOG”
“我从来没有注册过域名”
在那之前的1个月,我刚会使用MSN。直到今年的春天,我的MSN上一直只有15人。至今天我还没有用过QQ。所以当蒋涛建议我改用GTALK,刘韧建议我用SKYP,大林表演用MSN画自画像的漫画。我都抗议,我刚学会用MSN,你们怎么又让我学新的东西。
之所以说这个,是因为一个事物,除非一见钟情,我是不会碰的。就象我家有台球桌,摆了10年,我从来没碰过一下;96-98年,中国超过1/2的MODEM都是我们卖的,但是我99年前从来没有上过网一样。
对豆瓣一见钟情,完全符合一见钟情的几个条件:
1. 自己进入了潜意识里希望爱上一个网站的心理状态:当时是想做网站了
2. 对方的一个行为引起了自己深深的共鸣:基于经济细胞的兴趣点划分,对每个细胞的相关维度尽可能多地呈现与关联
当然,我也喜欢阿北的名字,因为我是正找不着北的菜鸟,遇到了一个叫阿北的人做的网站,于是我立刻找到了方向。
其实洪波大哥的BLOG里,经常提豆瓣,只是我读他的BLOG,专挑那些文青、愤青分类的文章;05年12月13日,横戈来北京,在三联书店的小咖啡厅,他诧异我为什么没有用过豆瓣。他现场拿出笔记本,无线上网。于是我无数次看到过名字的那个网站就呈现在我眼前,然后,我如《教父》里的麦克一样被电击中——我就要做这样的网站。
我最爱豆瓣的地方:它是我见到的第一个以经济细胞为单位进行内容组织的网站。
经济细胞是我自己想的名词,就是进行商业交易的消费点。比如一本书,一场手术,一种宠物,一处风景……
在每个消费点的两端,买者和卖者一样的迷惘。
传统的网络媒体是这样干的:我们做这类产品或人群相关的内容,所以这类人群会看,所以你应该在我这里做宣传,好透过我影响到这类人群。但是这类人群是谁?在哪里?爱看网络爱情小说是喜欢安妮宝贝类型的爱情还是可爱淘类型的?传统网络媒体的内容组织方式,使他们很难使广告客户看到自己的这个媒体的直接价值。
而可爱的豆瓣,不但在一个页面上呈现每个经济细胞的6个描述维度:简介、关键字、网友评论、网友打分、相关产品、被什么样的群体认同,而且还把用户对它的消费倾向直接体现出来“N人看过”“N人想看”……并给出了对这个经济细胞有消费倾向的人解决之道——在*地手售,或者*人处有2手转让。
让用户对他想消费的那个点,想了解可以最大化地了解,想买,提供购买途径。厂商想宣传,可以提供从大喇叭到对讲机的沟通方式。我觉得想做有商业价值的网站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因为我写不了超过1500字的东西,所以先写到这里。还有些其他心得,以后再写。
我做了个向豆瓣学习的社区绿人营地 。每个看了的人都说,学豆瓣吧?是啊是啊,构筑网站底层的经济单元,这是我看到的最好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