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点上,菲利普•科特勒指出:“公司所有部门为顾客利益而共同工作时,就是整合营销”。美国广告代理商协会则更加明确的指出:“通过对不连续信息的有机整合,提供清晰稳定和最大化的沟通影响”。这就是整合营销。
这种整合营销理论在当时,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它反映了营销理论体系重心的转移。和4P理论向4C理论的发展要求。介绍和传播到我国以后,对推动我国营销理论体系的发展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和健全内部协调的营销机制均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是,我国进入市场经济以后,这种营销理念已经表现出种种的乏力和不适应。试想,我们的许多企业其内部管理机制是健全的。是能够做到“公司所有部门为顾客利益而共同工作”的。无论是“金鸡鞋油”,还是“飞鸽自行车”,为什么这些当年叫得响的品牌,全一个个败下阵来?固然这其中有许多深层次的原因,但那种内部封闭的整合营销理念的仓白和乏力是一个重要原因。
当我们与时俱进的对这种营销理念进行审视和研究时就会发现:它已被实践证实不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变化。因此,把这种营销理念和当今的网络营销理念等同起来,混淆起来是不应该的。
5、网络营销不是“一对一直销”
当前有人在搞网上传销的时候,也打起网络营销的旗号。说:网络营销是“一对一直销”。这是在这样一个幌子下,他们“垒金字塔”搞“灶神激励”,利用了人们对网络知识的缺失,骗哪些善良的人们。北京就发生了千人卷入非法传销的情况,就是利用了“一对一直销”的招牌和旗号进行的。
更为严重的是:当前一些传销网站,特别是一些打着洋招牌的教育传销网站也在挂羊头卖狗肉的利用网络营销的招牌发展下线,大搞变相的网上传销。蒙骗善良的国人,这是我们必须警惕的。
这里应该指出的是:“一对一直销”是一种信息的单项沟通方式。信息持有人不要获得信息人认知和了解产品的真实情况。是要他们记住或复述已知的信息。然后向下线进行复述,诱使人们上当受骗。
而在网络营销中信息的消费者是消费的主体,他不仅可以获得应该获得的信息,而且可以进行网络互动,对你购买的产品进行对比了解,多维了解,全面了解,最后自主的确定购买意向。因此网络营销和“一对一直销”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澄清以上一些网络营销中的模糊观念,对于加快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推广和普及网络营销知识,扩展网络营销的应用领域和应用范围,必将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