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是,两位律师在1996年还合作写了一本书——《网络赚钱术》(How to Make a Fortune on the Internet Superhighway),书中介绍了他们的这次辉煌经历:通过互联网发布广告信息,只花费了20美元的上网通信费用就吸引来25000个客户,赚了10万美元。他们认为,通过互联网进行Email营销是前所未有几乎无需任何成本的营销方式。当然他们并没有考虑别人的感受,也没有计算别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1995年之后,Canter事实上已经不再从事律师职业,而是从事电脑软件开发。1997年7月,Laurence Canter被吊销律师执照一年,其中部分原因为发送垃圾邮件。直到现在,很多垃圾邮件发送者还在声称通过定向收集的电子邮件地址开展 “Email营销”可以让你的产品一夜之间家喻户晓,竟然还是和两个律师在几年前的腔调一摸一样,但现在的网络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无论发送多少垃圾邮件,也无法产生任何神奇效果了(关于垃圾邮件问题,在《Email营销》书中第7章有专题讨论)。